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我们村在广西贵港市港口集装箱码头附近,现在港口要用我们附近的菜地、水田作港口的货场!港口早几年已经给印尼老板买下,成立爱凯尔公司!属于外资么人企业。现在却变成是政府征地,这个合理吗!政府征地是在条件下能用政府的名义征地!而且现在每亩补偿我们三到四万块,我想问一下,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按照一亩地年产值3000块的标准来算,我们应该能得多少补偿金?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0-06-15-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土地征收是由国家即政府按照规定先征收为国家所有,然后才进行核准开发使用。赔偿标准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