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

你好。我想请问个问题我在一年前和我老婆签了离婚协议书我们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现在一年后她到法院诉讼我要求法院判决我们离婚请问我不同意请问法院会马上判决我们离婚吗、
补充提问:
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就是我如果在离婚协议书条约上同意小孩子一切费用我支付但是我现在条件不允许我要求她共同承担小孩子的费用法院会采纳我的意见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6-17-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经调解不成,可以判决双方离婚。婚姻法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对小孩抚养费问题,根据规定,一方抚养小孩,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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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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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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