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财产的纠分

我父亲去逝了,留下一套房子。过了两三年我爷爷(父亲的父亲)去逝了,写了一分遗书,但我确没看见,我在异地,听我叔(我父亲的亲弟)说的爷把所有的财产给了他(给了叔),叔还说他有权利得父亲房子的一份,请问一下律师,我叔有权利得我父亲房子的一份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06-17-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你父亲去逝后,在没有有效遗属时,由你父亲的父母(你爷爷奶奶)、你母亲、及你(你父亲的子女)继承。房屋如果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首先,房屋的一半归你母亲,另一半才是你父亲的遗产,一般由各个继承人平均继承。
你爷爷死后,如果有有效的遗书,其遗产按遗书继承。也就是说,如果你爷爷留的一份遗书合法有效的话,你叔叔可以继承你爷爷从你父亲处继承的一份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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