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

在一出租屋内,我被人打伤,主要是脸上。眼角和鼻子,但没有造成骨折,因为当时对方打了我的头和胸 我都做了CT所幸都没打坏,我没还手,当时我报了警,对方就想跑,我拽住了他直到警察来,后来我到派出所做了笔录,等到派出所处理的时候,对方诬陷我,说我把他的手指头扭伤,当时他的笔录是说他没打我,就只是推搡撕扯,现在他承认打我了,派出所要他拿诊断书,然后处理,但现在他老也不拿,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讨回公道,我养病还请了7天假,我有诊断书,还有他诬陷我把他的手指扭伤成立吗?当时有一个在场的是他一伙的,但没动手,哪位律师能帮助我解答一下,十分感谢
补充提问:
感谢解答!我要起诉聘请律师的费用大约是多少?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6-18-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如果对方给你造成损失,你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你的相应损失。对方诬陷你把他的手指扭伤不成立。其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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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涪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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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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