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
大家好,不好意思打扰您工作,离案调解书已经送达(10.5.12开庭,5.25收签):现在我想请问:
1、在婚姻未结束之中,对方和第三者已经有了孩子,现在孩子已经6个月,现在是否
重姻(第一次婚姻有效)。
2、我已自愿放弃对方的抚养费(现在以什么理由要付养费?),法律规定:一方付
养孩子,另一方必须付抚养费。
3、到孩子上劝儿园是否付教育费等费用。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7-05-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1、如果对方只是和第三者同居有了孩子,并没有对内外以夫妻名义生活,并不构成重婚。
2、现在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给付养费。
3、到孩子上劝儿园时,你也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付教育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