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

大家好,不好意思打扰您工作,离案调解书已经送达(10.5.12开庭,5.25收签):现在我想请问:
1、在婚姻未结束之中,对方和第三者已经有了孩子,现在孩子已经6个月,现在是否
重姻(第一次婚姻有效)。
2、我已自愿放弃对方的抚养费(现在以什么理由要付养费?),法律规定:一方付
养孩子,另一方必须付抚养费。
3、到孩子上劝儿园是否付教育费等费用。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7-05-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1、如果对方只是和第三者同居有了孩子,并没有对内外以夫妻名义生活,并不构成重婚。
2、现在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给付养费。
3、到孩子上劝儿园时,你也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付教育费等费用。

我咨询田国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涪陵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田国军律师 > 田国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