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上班,辞职问题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在工厂上班,好像算是国营企业。 我辞职,领导不肯批,需要再待一个月。 如果我就这样直接不辞职走了。会怎么样,签了劳动合同。 而且有20天工资在他们那里 。 如果走了会不会发给我?
补充提问:
我已经提前了一个星期,而且是有急事。他根本没有招人的意思。 所以现在准备直接走
如果直接走了工资应该没有吧? 还有会不会有官司上身?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07-12-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你就这样直接不辞职走了。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起诉你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