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要离婚 请教孩子的归属房产问题

我弟媳要和我弟弟与06年7月结婚 女方没有工作 今年才找了一份临时工 现在有1女孩2岁 前年在兰州按揭购买了1套54万的房产 首付交了18万 剩下的都是从我弟弟的工资卡中按月扣除 现在女方要求离婚 孩子双方都想要 请问他们离婚孩子和房产怎么分配
补充提问:
房产按共同财产分配 还有34万的按揭款没有付清 有朋友告诉我说法律保护弱势群体 孩子房子多数都给女方了 我弟弟不仅什么都没了 还要帮女方偿还剩下的房贷 请问这种说法合适吗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0-07-13-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得房屋一方应当适当补助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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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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