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7月23日
在2009年7月23日.吴艳.我们在 同一个网吧认识,电话相处,聊天有一年多了,感觉这个人还不错,可就在2009/7/23日这天早上五点左右我们又在网上看见了,结果她说活的很累.我就开刀 她....她说 叫她累的原因是当月的住房贷款月付金还没交上.后来是我坐车去 她那 帮她把钱交上的.后来就 不认识我 了 ,当时我帮她交钱的单据还在(2009年7月23日 吴艳....4367420731750235153)这个是 单据上的日期可建设银行的卡号..我不知道 是否能要回我的钱|?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7-29-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如果你有证据能够证实该款是你替他交的法律事实,你可以起诉对方要回你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