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四个月大协议离婚后我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我的宝宝四个月大,正在哺乳期,但是由于经常吵架、生气,母乳就没有了。2010年七月我们协议离婚,婚后宝宝归男方抚养,说好让我看但是现在男方连电话都不接,现在我想孩子,想要回抚养权。男方无工作,都是父母给的,但是父母做工程,有一定积蓄,我无正式工作,都是自己周六日带钢琴课,收入一般在两千多元左右,另外我的父母都是离休干部,退休工资比较高,他们也会帮我带孩子的。我想问我是否可以要回抚养权,把握有多大呢?
补充提问:
补充一下,他几乎没有朋友,在我父母照顾我坐月子时,生气把我父母轰出家门,而且在孩子刚一个月的时候打过我,把我赶出家门,把我的东西都扔出来。我抱着孩子在亲戚家呆了好久。在为了孩子着想的情况下,我委屈求全,但是到孩子第三个月的时候,我们生气,他把家里锁芯换了,这时才一气之下协议离婚。这样我可以要回抚养权吗?现在都不让我看孩子,我很想他,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抚养权呢?
咨询者: 宁夏  [咨询时间:2010-08-02-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哺乳期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你想变更抚养权,只能向法院起诉。一般法院判决孩子由你抚养,需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如有无固定收入、有无住房、有无不良嗜好等,主要是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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