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


我是一个做销售的员工,由于我们面对的都是农村市场,由于客户不能及时的把货款回到公司,公司就以我拖欠货款为由要把我辞退(公司原来给每个市场经理给了2万的信誉额),单位辞退我我可以向单位申请补偿不?
单位单方降低我们劳动合同中的薪酬,我们可否要求单位按照合同要求的薪酬发放,若单位坚持不按合同支付薪酬我应该任何处理。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08-17-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单位单方降低你们劳动合同中的薪酬,你们可要求单位按照合同要求的薪酬发放,若单位坚持不按合同支付薪酬,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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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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