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诉讼

律师你好,我和老婆因感情不和要离婚,我们没有房产是租房住的,唯一一个店面给了她,有一个女儿她不愿给我,但她要求我每个月付一千元抚养费,我一个月工资只有一千多一点,不愿给她那么多,她却以这个为理由不同意离婚,今年七月份我起诉了她,本月法院宣判不离(她可能买通了我请的律师和法院的人),请问律师我是不是六个月后还可以起诉,下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有多大?谢谢!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11-26-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婚姻法第32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的,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法院一般应当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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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涪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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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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