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帮我--我可不可以把他从户口本里迁出
因妻子不孕,25年前领养了一个男孩,但是长大了不学好,对我都是拳打脚踢,家人备受其害,每天都生活在恐慌中,在他18岁那年第二次入狱期间逃跑了,至今6年多了音讯全无,没当看到户口本上他的名字我是又恨又怕,担心有一天他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最近我连家都搬了,我想请教一下,我可不可以到公安机关把他从我的户口本里迁出啊,谢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11-28-状态:已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落不明满4年的,可以申请其宣告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一样的效力,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把他从你的户口本里迁出。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