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带着家里所有积蓄离家出走,我应该怎么样办理离婚手续

丈夫家很穷,可是屋漏偏逢连阴雨,结婚一年后得了血液病,也许是这后来的一年因为钱经常起争执,他选择了离开,走时什么也没有和我说,到现在半年的时间了,我想办理了离婚手续,不知道该怎么办,去起诉给驳回了饿,说是传票没有送达地址,请问我还有别的办法吗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0-12-23-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我咨询田国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涪陵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田国军律师 > 田国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