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纠纷

2007.11.我得知本地有两套新建楼房系房地产商与某大局合建,只要交付一定转让费就可以以低于当时市场价格购买,于是交付李某3.4万元(有收条),并向房产商交了10万元预付款(有收据)。后来楼房已建好迟迟不交付使用,才知此房手续不健全没经过房管局审批。即使购买了也拿不到房产证。且由于其违规操作,已被冻结。至今已三年多了,我还拿不到正规的商品房。请问,我能否要回我所付的转让费和预付款?通过什么法律途径解决?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1-12-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你讲的情况,你可以要回你所付的转让费和预付款,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我咨询田国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涪陵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田国军律师 > 田国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