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权

中国广西梧州十四中英语教尸黄丽文是全世界最变态的人,它20年来无视法律的存在,认为初中生愚昧无知不懂维权,它侵犯了无数学生的人权,它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非法剥夺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基本受教育权、基本名誉权,强迫所有学生去其补课侵犯了千千万万个家庭的财产所有权。它绝不是为学生好,而是极端的自私:因其只罚不奖。它作案手段极其凶狠狡猾:在别人面前暂停侵权、用退学相威胁,以致不为人知暂未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此没文化低素质的渣滓竟然为人师表,那么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体现在哪里?初中三年是人身心生长发育的黄金时期,连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谈何健康发展?黄丽文害了无数人的一生!我现在谨向被黄丽文折磨过的英雄烈士们致以最深切的悼念,我现在谨向社会志士仁人们发出最强烈的呐喊:大家联合起来将黄丽文暗杀或致残,使其不得再害人,使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社会的栋梁免受其害,也就是为构建和谐教育环境、和谐社会作出卓越贡献,此乃公认的见义勇为之举,必将成为壮丽的鲜活丰碑,我在此保证一定鼎力支持和重酬。请各位切勿忽视,这是全世界的呼吁、全人类的一场社会革命:保障人权!

学生凭什么被黄丽文折磨,学生交钱是求学,不是求痛苦的,黄丽文害到个个学生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而且傻到要死,挨苦还要扮欢喜。这根本不是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宗旨,而是变态黄丽文的狗屁真理和扭曲心理。卑鄙无耻的中国广西梧州十四中英语教尸黄丽文多年犯下强迫品学兼优的学生超负荷地做下蹲、超烈日下跑操场等严重侵犯学生人权的罪行,更剥夺学生睡觉和用餐等业余时间抄写无谓口号,稍不满意就剥夺学生上课和休假权利,以满足它本人的变态欲望。黄丽文所作所为严重摧残学生身心,扼杀国民素质,以致学生走上不归路,书读不成,工做不成,并且受人欺凌也不懂反抗,严重影响社会和谐。本座报仇十年未晚,誓用黄丽文的人头换取所有受害者的损失

俗话说有教无类,黄丽文却趋炎附势,用卑鄙手段提高升学率,实乃天理不容。如今受害学生轻则遍体鳞伤,重则命丧黄泉。所有受害者立志将黄丽文碎尸万断,以此响应党和人民的强烈愿望。同时黄丽文的尸骨无疑是好儿女献给祖国母亲六十华诞最好的礼物。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09-09-21-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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