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参与非法集资,所借外债该如何界定?
律师您好:
我的父母在我年幼时感情就破裂了。爸爸多次向妈妈提出协议离婚,但因妈妈不愿放弃我的抚养权而最终没有离成。现在我已成年有了家庭,父母也退休了,妈妈本想就这样维持下去,但爸爸于2008--2009年期间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借钱参加了非法集资,集资人卷款潜逃,至今爸爸也不愿意承认在外借款的事实,并且隐瞒了被骗的实际金额,在我们再三诚恳的表示关心后,他仍然不愿意向我们说出实情。我们母女心已冷,想离开他(离婚)。
现在想向律师咨询一下,我家现在家庭共同存款三万左右,还有我个人退职及医保返还共计8万元,还有一套产权属于我的房子。这样的情况,我们母女是否有法律义务替他还钱?他参与非法集资的外债是否属于他的个人债务?房子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没有共有人,他是否有权拥有房子的一部分产权?另外,上述8万元是否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谢谢!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09-09-29-状态:未解决]
尹鸿智律师的解答:
应当先析产,然后属于他个人的财产部分,应当偿还债物,你们自己的财产还是属于你们个人所有。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