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如何分割?
登记结婚8个月,未同居生活,在举行婚礼前,由于对很多事情无法达到共识,无法继续生活,女方想提出离婚。请问律师:
1.此离婚理由是否成立?
2.登记结婚后,无共同买房。
将男方的(产权为已故的奶奶)房子进行了装修,装修价格加上材料价格加家具等约为15万元。(15万元男方父母支付)
由于装修以结婚居住为目的,女方提出离婚后,此房子装修的花费,是否女方需要赔偿?房屋内的家具、沙发、桌椅等是否为共同财产?
3.女方母亲在双方登记后购买车一辆。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认为车为母亲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请问,是否为共同财产?离婚后车应该归谁所有?男方放弃,女方是否需要支付男方车的一半价钱?
4.女方提出离婚时,如果男方反应激动,威胁女方要跳楼、投河、不吃饭不睡觉等偏激行为。女方不理睬,男方跳楼,女方是否承担责任?
5.双方无共同贷款,无共同债务。如男方向朋友借款,是否离婚后由男方偿还?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08-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1、可以诉讼或者协议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2、房屋装修费由双方共同承担。房内家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3、婚后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女方父母有证据证明是其出资构成的情况下那么夫妻应当返还父母的出资。男方放弃车辆所有权,女方应当支付男方相应的价款。
4、发生严重后果,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有不作为的行为,那么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没有发生严重后果不存在刑事责任的问题。
5、婚后的债务如用于共同生活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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