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理房地产公司租赁欺诈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房东,今年4月份出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对方是以个人名义租的,但对方以要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为由,骗我跟一家代理公司签订了代理出租合同,合同上约定不能转租。但事后我发现该代理公司已经把房子转租了出去,而跟我当时联系的那个所谓的个人并没有租住该房子,请问该代理公司的行为是否已构成违约?我现在手里有与代理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当初与我联系的人与代理公司签订的该房屋的租赁合同。
补充提问:
昨天我去看了房子,新的租户已经与代理公司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房子住了好几个人,很乱。请问各位老师,我下一步需要收集一下什么证据以便更好的维权?因为我签的是代理合同,当初与我联系的那个人如果不租的话,代理公司是不是有权再转租呢?如果我让现在住的人搬走,对方要是不搬的话怎么办?我是否要报警呢?报警的话,警察能否做笔录做为起诉的证据,因为我的合同明确租住不能超过四人。请各位老师帮忙解答一下,我想收集足够的证据,再请律师帮我维权!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08-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代理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并且其行为构成欺诈,你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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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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