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忙

我是一名学校老师,之前由于学校硬派下去招生,说是没有招生指标。我签了一份招生合同,但是学校并没有依据合同把招生款项全部打过来,我自己还垫付很多。回学校后,学校也没有提还款的事情,报销也只报销火车票。后来学校因为我没有达成招生目标,扣除了我一些钱。此后,学校也并没有在扣钱。现在,我办离职,学校不给工资,还又要让我还招生钱,我现在想去仲裁,一是让学校把工资给我,二是要学校免除我的这笔招生款项。请问我这个能赢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08-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学校拖欠的工资是可以要回的,招生的款项本来就应当由学校支付,学校要求你支付没有法律依据。可以申请仲裁。

我咨询郭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郭军律师 > 郭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