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破坏家庭
老公四个月没有回家,未给我和孩子一分钱和一通电话,请问我将老公的通话记录详单打印出来后 发现他和一个陌生电话经常半夜通话至3点,如果我要提起离婚,这个通话记录可以作为依据吗?还有我已经和这个第三者通话了,并且录音,怎么样才可以以此为依据上诉离婚呢?是我如果主动上诉,是不是反而对男方有利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10-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打印出来的记录只能作为辅助证据,不能够直接的证明婚外情,第三者的录音也同样可以作为辅助证据。谁起诉离婚都可以,不是谁起诉就对谁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