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致伤

苏宁在装修期间装修队占用人行道,将两袋水泥放置路中央。晚间我家人被其绊倒,将两颗门牙摔掉,前期一直由苏宁负责看病,但现在他有让我跟装修队谈,我觉得他在推卸责任,我该如何办?苏宁是否存在监管不利的责任,应如何要求赔偿?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10-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由施工者承担责任。

我咨询郭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郭军律师 > 郭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