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公房)
我和丈夫结婚30年,育有一儿一女。现发现丈夫外面有一女人,与其关系很好。但那个女的只是哄他的钱,并没有打算跟他结婚。所以,他没有提出离婚。我想与其协议离婚。现在,关于我们的财产,只有一个公房(两间平房),是我们结婚后,丈夫的单位分给丈夫的。前段时间,丈夫单位的一个职工想出2万买我们的这个公房。我想咨询两个问题:1.这个公房我是否有权利分?怎么分?2.我能否给丈夫1万,让丈夫把这个公房卖给我?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10-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公房没有所有权,离婚时法庭一般是不分割的,但是你有居住权,如果诉讼离婚,你可以要求继续居住在此房中。如果协议离婚你可以跟你的丈夫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