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房产属于你和你爷爷共同共有,你爷爷去世后,有一半的产权属于你个人,另一半作为遗产由你奶奶和你爷爷的子女分割。 2、你的奶奶在没有经过房屋共有人的同意下出租房屋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的行为,其他房屋共同有人有权撤销。 3、此案中有个重要的问题,如果你奶奶对你爷爷将房产写成你的名字提出异议,那么有可以能会导致你爷爷将房屋赠与你的行为无效。因为拆迁之前的房屋属于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后的房屋如果没有经你奶奶认可的情况下,你爷爷的赠与行为是侵犯了你奶奶的权益,因此如果你奶奶以此提出异议并且诉讼,对你是非常不利的,如果你奶奶不提出异议并且认可你爷爷的赠与行为,那么你的权利就是上述的第1和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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