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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工作,怕下岗,自己家人和我商量,办了假精神病,住了20天,恳请律师问您,如果我从此,被认定为有精神病的话,是不是我以后就没有自由和自主权了,家人就是我的监护人了,我请问该怎么办?我该为自己准备什么证据,来证明我自己是正常人。
咨询者:
fa256721
北京
[
咨询时间:2011-07-22
-
状态:未解决
]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确定自己为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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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军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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