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四年未签合同,我现在想辞职,能得到什么补偿?
您好:
我自2007年4月在北京某单位工作至今,该单位2011年初开始要求补签合同我没签,原因是合同不合理,现该单位不再给我发工资,我也不想在该单位继续工作了,如果我辞职能得到什么补偿?如果能得到经济补偿,麻烦您说清大概的数额。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16-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2008年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如果没有为你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并且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