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四年未签合同,我现在想辞职,能得到什么补偿?

您好:
我自2007年4月在北京某单位工作至今,该单位2011年初开始要求补签合同我没签,原因是合同不合理,现该单位不再给我发工资,我也不想在该单位继续工作了,如果我辞职能得到什么补偿?如果能得到经济补偿,麻烦您说清大概的数额。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16-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2008年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如果没有为你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并且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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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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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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