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受理结案期限

本人于2011年7月1日到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7月8日接到受理通知书。但仲裁委员会告知知本人于2011年10月下旬之前为举证期限,10月下旬或11月初才能开庭。这样一拖就是4个月左右,听朋友说一般结案都是不超过两个月的,请问这样正常吗?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18-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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