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我是二婚家庭,结婚前我有三套楼房,其中第一、二套是婚前就有房产证,而第三套房是在结婚前我交全款购房,有发票为证,婚后才取得的房产证,我想请问:

1.如果离婚,老公会分我的第三套房子吗?

2.如果不离婚,我怎样才能将三套房子都留给我的孩子继承?

谢谢您!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23-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1、这三套房屋全部都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第三套房产证是婚后取得的,但是是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和支付房款,因此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你老公无权要求分割。
2、建议你立一份遗嘱最好进行公证,写明你将遗产留给你的孩子。如果不立遗嘱,则你的老公和你的孩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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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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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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