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茗筑艺达国际工艺品有限公司房产所有权请教
北京茗筑艺达国际工艺品有限公司妻子在婚前购买了一套8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由丈母娘出资,购房合同上没有我的名字,婚后才办理房产证,办证时房产证上写了我的名字,因为我也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房产证上注明为共有财产,双方各占50%,(不是妻子要求写的,而是办证机构要求必须写我的名字才能办证,不写就办不了证,因为此后我没有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指标),请问我是否占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28-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一半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