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弃财产继承公证问题

我男友的姥姥去世前口头遗嘱,将一套60平米房子留给我男朋友的母亲,条件是向其余五个兄弟姐妹各家支付8万元,作为弥补,之后便可将房子归我男朋友家所有。现在,我要和男朋友结婚了,我家的要求是尽快将房子的事情解决,才能结婚。
请问,
1、像这种情况,男朋友家是不是必须和其余五家一同去公证处做放弃财产继承的公证,当场给40万元钱,当场签字呢?
2、还有,这个协议是由谁来拟定呢,是由我男朋友家拟定,还是由公证处的人拟定呢?
3、是不是协议由各家签字后,公证处盖章后就算生效了呢,还是由公证处再出具一份公证书呢?
4、什么时候房子才能算我男朋友家的呢?姥姥是今年年初去世的,其余各家也同意放弃继承权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28-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1、需要其余五位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签字。
2、协议由所有继承人签字然后公证。
3、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
4、房屋过户后才可以。

我咨询郭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郭军律师 > 郭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