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合同的事
我的与中介公司签署的租房合同8月31日到期,房租也交到了8月31日。我于8月12日租到其它房屋,并搬走。为了方便该中介带客户看房,我把钥匙和房卡交给了中介,但是并没有同意他们让人住进去,也没有解除合同。结果他们在前几天居然让新的客户住进去了。也就是我的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时候将房屋租给了新的客户,这算不算合同违约?我里面还有一个水桶及其押金条,以及两盆小芦荟没有拿走。现在我想起诉中介公司违约,应该怎么办?谢谢各位律师了!
补充提问:
TO阎书波律师:您好!如果说我交还了钥匙就代表我解除合同的话,那我是否有权利要回从8月13日到8月31日的房租,以及我房屋里还剩下的东西的赔偿?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30-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你将钥匙和房卡给中介别不代表你们解除合同,因此中介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起诉并且要回你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