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六个月后要求员工离开公司可以不给赔偿吗?
律师您好:
请问公司将一部分业务给另一家公司,本公司要求次部分员工到新的公司工作,说是给了出路,但一部分员工拒签转移合同,还是留在原公司,原公司又给出如果不签,等六个月后再说,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在六个月后要求员工离开公司可以不给赔偿吗?哪个法律有相关解释?员工打官司要赔偿能赢吗?
非常感谢。
补充提问:
李律师您好:
公司有一张通知,算告知书。那就是说必须现在就开始申请劳动仲裁,否则6个月后公司真的解雇我们而不赔偿时,这时再申请仲裁时就只剩6个月了而无法仲裁,从而败诉吗?
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31-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在时效到期前尽快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