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辞职,是否支付违约金
我们签订的这个协议中有一条规定我在单位服务年限最低为10年,如果在服务期内辞职的,经单位批准以后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未满服务期一年,缴纳人民币2万元。
协议自报到之日起生效,服务期满终止。
我现在还没和单位签正式的劳动合同,报到手续也没有办理完,现在想毁约,问下我用支付这个违约金吗? [本文来自: 法易网 www.148365.com ]
补充提问:
我说这个协议不是学校发的那个三方,是外地生源进京协议,再说了我的报道手续还没办完呢?难道我真的需要支付这个违约金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9-02-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如果条款约定了协议的生效日期,而现在条件还没有成就,则协议不生效,你不必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