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交付供暧费用

我在北京的住房供暧费一直没有交付,这间住房是我母亲的名字,我本人北京户口二级重残,我母亲一直不愿把这间房的户主改成我。现在供暧部门把我母亲告上法院,她要我去交付这些年的欠费。
这间房,是我家老房拆迁后分给我们的。我也是其中的被安置人员,由于当时名额与面积不符,我母亲就多付了五万余元。如今我实际居住,房屋的户主是她。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这供暧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我是重残人员,我有必要交这费用吗?
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9-03-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应当由你母亲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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