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约定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
各位律师好。
我是去年毕业的应届生,公司解决北京集体户口,现已在公司工作一年,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三方协议上加了一条,必须在公司服务4年,若服务期未满辞职需要赔偿20%平均工资*剩下的月数。 我看到劳动合同发规定只有2种情况公司才能向个人索赔违约金。不知道我现在辞职的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呢?
我在网上咨询这个问题,有些回答需要,有些回答不用。
很是困惑。
在北京现阶段实行的法律,我是否需要缴纳呢?
补充提问:
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不是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就失效了吗?为什么下面二位律师认为需要赔偿呢?很费解。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9-06-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如果你签字认可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