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违反劳动法,本人提出离职的赔偿。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打算离开现在的公司并且进行仲裁(由于没签劳动合同,没加班费,没年假,证据也掌握的差不多了)。现在的问题是,我想拿到2个月的经济补偿,那我该写 正常的辞职申请书 还是 “公司因违法什么的”辞职通知书?

正常辞职信:
我因个人原因,于9月16日离职。现在正式向公司提出辞呈,希望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辞职通知书:
兹有XX,与XX公司自X年X月至X年X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9-09-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你需要给公司发函由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此你通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你所说的通知书。不可以递交辞职申请,如果你主动辞职你不能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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