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回这套房子吗?????

多年前我帮我弟弟的孩子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我们说好是有偿赠予,以后还我本金,房产名和贷款人名都用的我弟弟的。但是房子的首付和贷款一直都是我交的,所有单据都在我手里。买房时我们也立了字据,上面说明钱都是我出的,只是顶我弟弟的名购买。(这份字据上没有提及赠予的事情,后来我给他写了份有偿赠予的字据。)
现在我和他要钱他不给,我打官司的话能要回这套房子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9-09-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由于你们签订的赠与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对方不按照协议支付你价款,因此你有权撤销赠与,并且起诉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人是你,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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