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律师您好!
我想跟您请教点关于平房拆迁的问题。1999年1月我父母离婚了,我跟母亲过,离婚时法院判给我每月生活费100元,他们结婚前盖的房(1987年年初盖得,年底结的婚)婚后自己还得债,可是判房产时男方拿出土地局的证明说房产的产权是我爷爷的名(后背房是1991年盖的),离婚时后背房和附属物品折价4250元,我妈妈现在还有没有权利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后背房和院墙)。
我是1998年花2500元转的市民,分成了散户(独立户口本), 2006年大队统一收户口本不能有散户,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我的户口放在我妈离婚后在本村买的楼房上了。我的户口还能回到平房么?
现在要拆迁了,我想要一套楼房,可户口不在平房上,房本也是我爷爷的,我爸爸也再婚了并且生有一男孩。
我怎么才能维护我的利益呢,而且我从小就是我姥姥家人带大的,他们喜欢男孩才离婚的,离婚后除了每月给的生活费,其他的费用他一分也没有承担过,我也是家里的一分子,我也有拆迁分割权利吧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9-15-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1、后背房离婚是已经折旧分割,并且你母亲离婚时离现在已经很多年,如果再要求分割恐怕有困难。
2、你的户口是否能迁回需要跟大队协商。
3、房子是你爷爷的,你无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