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方离婚,女方不同意的咨询

我是男方,外地人,结婚8年,有一6周岁在北京上小学的女儿,双方在北京居住10年了,由于夫妻感情不合,主要是她的脾气太暴躁。所以我三年前就提出离婚,她一直不同意,所以拖到现在。跟她协商过,她提出的离婚条件是我清身出,她不要孩子,也不给孩子抚养费,否则其他的条件免谈。虽然是我提出离婚的,但我感觉这样有些不公平。
我是做互联网行业的,一年税后有10万左右收入。她是做生意的,一年有20万以上收入。家里的财务都是她掌握着,所以现在家里有多少钱我也不太清楚,她以前跟我说过应该有100多万,但所有别人的欠条、往来帐都在她手里。她曾经跟我说过,要离婚的话,她一分钱没有,还要请人出假欠款条。老家有套房子,做的公证,还没过户。公证书在她手里。
孩子的事,我们双方都不想要,原因是工作性质,老家人也没办法来北京帮着带。
这种情况,我要咨询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1、这种情况是否适合在北京法院起诉离婚。
2、我如何收集家庭财产方面的证据。
3、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一般最后会归那一方抚养。
4、我的离婚理由不充分,是不是一次离不了,还要6个月后在起诉。
5、法院和律师是如何收费的。

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0-17-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

1、你们可以在北京起诉离婚。
2、知道存款的银行可以申请调取财产证据。让你净身出户不合理法庭也不会支持,属于你们共同的财产你有权分割。
3、孩子法院会根据谁对孩子成长有利进行判决,你们双方都不想要抚养权,按照你说的情况判给女方可能大些。
4、离婚以夫妻感情破裂为依据,如果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那么第一次诉讼不判离婚的可能性较大。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一半可判离婚。
5、法院收费按照诉讼标的收费,律师收费需要当面协商。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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