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重新起诉合理吗?跪求帮助!!!谢谢!!!
我在今年四月份在宣武区起诉个人借钱不还,法院借口搞不清被告居住地,案件在东城\宣武\崇文各区转来转去,最后转到高级法院,结果却让我回宣武区重新起诉,请问这样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7-23-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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