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是否有告知患者用药是公费还是自费的义务
我爱人今年8月份生小孩,单位上的北京市生育险,在医院生孩子住院期间,医院对患者产前产后所用的药(例如输液,中成药之类的)是否有义务告知患者所用药是公费还是自费的,如在未告知或未由患者签字确认的前提下给患者使用了自费药品,患者在出院结账时是不是可以拒绝缴纳自费部分的医药费用,我觉得医院没有尽到住院期间及用药的各项告知义务,在此问下各位律师,本人是不是可以起诉医院退还自费部分的医药费,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8-27-状态:未解决]
任慧琮律师的解答:
您好:医院有义务告知,患者可以要求医院退还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