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情况是这样的,我今年三月二十四号跟二房东签订合同,到九月二十三号,(是他将他租的底商分出一部分来转租给我)7月份我想把房屋转租出去,到现在都没有转租出去,她在八月二十六号左右将房屋转租出去,说是帮我出租,但是她现在收了人家的钱,人家开始装修,他让我把东西搬走,还说我违约,没有履行合同,只有现在搬走,不让他造成损失,他才退还我们押金,(合同上并没有注明押金是违约补偿金还是租金预付金还是房屋损坏赔偿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有权让二房东退还我们这个月的房租,和押金,并按照合同约定对我们进行相应的赔偿?
如果他和原房主的合同上注明了他不允许转租房屋,那我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生效,我们该怎么办?
合同上有一条提到,房屋主体结构,请问房屋主体结构指的是什么?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8-28-状态:未解决]
任慧琮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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