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13 21:47:23 作者:庙加艳 文章分类:社保工资
合肥劳动工伤律师咨询电话 13485677903
问:我在合肥市蜀山区一家酒店工作已经三年多但是单位一直不愿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和买保险怎么办?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该提供哪些证明,又会得到哪些补偿?
合肥劳动工伤律师解答:
1、举证规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合肥劳动工伤律师提醒: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首先提供证据证明你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提供你的入职时间等证据。
2、如果你申请劳动仲裁,会得到以下补偿:
A 可以要求单位补办这3年的各项社会保险;
B 可以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C 可以要求从2008年2月起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D 如果你依据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按工龄计算);
E 如果有加班和未休年休假的情况,你同时可以主张加班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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