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的分割

与前夫离婚后,留下了一处房产,房产属我个人财产。后来结识了一位男子,在他的一再要求下,将他的名字写入了我的房产证上。我多次提出要与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就是不同意。我感觉到他可能有阴谋。于是,我提出要与他分手,他提出了分手的条件:就是要分割属于我的房产。问大律师:他有没有得到该房产的权利?再问:有什么办法,在我的房产证上注销他的名字。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6-21-状态:已解决]
王竹军律师的解答:

将他的名字写入你的房产证上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以结婚为附加条件的赠予行为,现在因此条件已不能实现,你可以撤销此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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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刘永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廊坊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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