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被着我把房卖了,我能高房管局吗?我的房子能要回来吗
我和爱人崔凤敏1999年结婚,2007年购买房产一套,面积100平米,当时价格是51万,房产证是她的名字,我们一家三口一直在此房居住,她于10年9月6日瞒着我把房子卖了,当我发现时家里的一切物品已经一空,而且对方正在装修。对方已经办理房产证, 房管局给我提供了他们交易的合同价格是45.6万,其实现在此房能值70万.该房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直到卖房的时候才办理房产证,然后我爱人迅速的把房卖了,房管局是否有责任 ?我想首先告房管局未尽到审查的责任,申请撤销对方的房产证 十万火急 切盼您的回复 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09-25-状态:未解决]
王竹军律师的解答:
如果买房人是善意的,且房产已过户,则买房协议是有效的,很难撤销买房人的房产证。
如果买房人是恶意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买卖行为无效,要求返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