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书已明确了房屋产权的归属,还要到房产局办析产吗?

我居住在武汉市武昌区,与前妻于2006年协议离婚,婚后曾购有两套房产,房产证是1999年办的,离婚协议上写明,离婚后两套房产的分割为一人一套。归她的房产原本写的就是她的名字,归我的一套原本写的就是我的名字。 目前,属于我的这套房子我要出售,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部门提出要前妻与我一起前来办理析产,请问,这种情况还需要到房产部门办理什么析产吗(即:重新明确一下产权)?这个规定有法律依据吗?另外,我前妻承认这个房子是属于我的,但不配合我到房产局办理什么析产手续,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11-05-状态:未解决]
许庆胜律师的解答:

规定有依据、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确认房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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