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律师:
您好!
我跟朋友一起做生意,签了5年的合同协议;合同上面没有到公证处公证的,只是双方签了字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而已!我们是代理了一个产品,但是还没有在当地办理各方面的证件;
这是我们合同协议上的退出要求 (.退出: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③退出需提前六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作人同意;④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因为多方面原因我现在不想跟他一起合作了,
1,这样的合同是否起到法律的效力?
2,我要怎么才能更好的退出?是否一定要按合同上面提前六个月告知?
3,我要是不按照合同上面的要求做的话会给我带来什么那些不利?
万分感激!!!!
补充提问:
我要是按照说的提前六个月通知,但是对方没有同意的话,怎么办?是否到了六个月的时间就可以直接提出退出?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2-14-状态:未解决]
武云飞律师的解答:

答: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退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如果你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得赔偿合作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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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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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网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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