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

我朋友以投资为名向我借钱,(分七次向我借走了53500块钱,但当时她写借条时写的是54000块钱,其中多出来的500元说是给我的回报)在借钱时说还我欠款后,给我30%的报酬,但是我没要,因为是朋友借钱。于2009年5月5日写了一个总借条给我,上面说于2009年12月30日归还欠款。当时写借条时只有我和她在场。此后多次向他追要欠款,但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欠款。则在前年失去她的消息,此后再也没有找到他,并没有超过诉讼时间。请问如果我起诉他,可以拿回欠款么?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16-状态:未解决]
武云飞律师的解答:

答:先起诉从实体上获胜,以后随时都可以执行。

我咨询武云飞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网络法律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武云飞律师 > 武云飞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