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
各位好:
我想咨询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如在婚后丈夫购买了两处房子,户名皆为丈夫的名字,且婚后妻子没有经济来源,生了一小孩,结婚两年小孩都由妻子照看,没有工作,那么两人离婚,小孩谁抚养的可能性更大,房子是否妻子有享有的权利呢?
分居多久可以申请离婚呢?
补充提问:
如果房子为贷款买的,且还处于还贷期,那么离婚后是怎么处理的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2-22-状态:未解决]
武云飞律师的解答:
答:如果女方无抚养孩子能力那么判给男方抚养可能性较大;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分;分居两年以上的是表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