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

父亲和母亲于20多年前去世,无遗嘱,有子女4人,留下父亲名字的农村房产一处,本人一直与父母居住,父母去世后就将房子拆除重建,自己用于居住,至今有20年,但一直到2010年才将父亲名字的产权变更成自己的,现在其余兄弟认为他们也有权利分此处房产。
问题1. 《继承法》说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当年我拆除房子重建之后,兄弟姐妹无异议的话,是不是默认房子就是我的,产权证办的晚有影响吗?
问题2. 如果我现在将房子过户出售,万一法院认定房子是兄弟姐妹的共同财产,那么按照法律该怎么执行,谢谢,麻烦了。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3-06-状态:未解决]
武云飞律师的解答:

答:1.继承的诉讼时效已过,对方已经无权主张继承了,房子就是你的,产权证办理的晚无影响。2.你现在可以出售房子,因为就是你的房,你可以这么做。

我咨询武云飞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网络法律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武云飞律师 > 武云飞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