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纠纷
人事关系:父亲,母亲,老大。老二,当事人
事情经过:2010年老大,当事人,与老二签订协议,协议内容为:老大,当事人分别出7000元钱,表示赡养费,交给老二。老二赡养父亲,母亲并接手一些土地。协议中说,交了这7000元钱,不再承担赡养父亲的责任。 父亲在老二家只住一年就去世了,留下了母亲和土地。 由于政府征地,一亩地大约补偿3、4万元,此地种植果树。一颗果树补偿3000元左右。 由于当事人不在本地工作,把自家的2分地交由老二管理。
咨询目的:
1.老二不愿意归还当事人的土地及树木的补偿费,如果打官司,能否得到这部分钱?
2.父亲的地,是否可以平分给每一位亲人?
成功率多大?
补充提问:
当事人是老三。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3-07-状态:未解决]
武云飞律师的解答:
答:1.打官司赡养老人的钱无法追回。2.父亲的承包经营权如果是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方式取得则可以继承,继续承包。